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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佳的信息:  最小作用量原理在生命科學界的意涵

最佳的訊息就是在生物訊息層次的最小作用量

最小作用量原理不僅是適用於物理性科學,同時也對生命科學產生關鍵性影響,因此是兩大科學領域的第一原理(the first principle)。西班牙籍的理論數學家 Pedro C. Marijuán 在有關建立統一性的信息理論[1](Second conference on foundations of information science: the quest for a unified theory of information,1998),提出他的看法:在對稱性(對稱性破缺)與信息之間密切的關聯。最佳化原理(optimization principle)就是最小作用量原理的另外一種稱呼,可以適用於處理生命科學領域,例如在關聯到特定的enzymes對生物新陳代謝與信號傳遞路徑所需要的化學平衡,對于個別細胞必須要付出的“作用的最小代價“[2]( minimal price of action)( Liberman, 1974)蘇聯科學家Liberman 作為神經信息傳遞的生物學家,致力於發展生物分子電腦的理論基礎,他看出最小作用量原理在生物學上的含義。其中,作用的代價是由自由能( free energy)和作用元的操作時間都乘積構成,其值是10kT乘10-1s=1KT=1013h,這是建構細胞分子電腦的基最小本作用量,比現代電子型電腦的基本作用量小1010倍。Liberman的論述是以普朗克常數為基本單位來處理分子電腦的運作,分子電腦的運作時間,對于循環型的RNA而言,在使用3,5-AMP的運作必須也是最小的、最短的、最便宜的作用量。[3]普朗克常數構成了所有各類的作用量(物理學、生物學、計算機)的最小單位;同樣,西班牙科學家,諾貝爾醫學生理獎得主拉蒙-卡哈爾(S. Ramon y Cajal) 和S. Freud提出以神經元的”激發的最小化“(minimization of excitation)來刻畫神經傳導的原則:神經元具是神經系統最基本的信號傳遞單位,具有動力學特性:每個神經元上神經信息的傳遞沿著既定的、一貫的方向傳遞,這個路徑就是以作用量的最小化來運作的,這就是激發的最小化。擴大言之,神經網絡電腦的運作必然是依循同樣的最小生化作用量原則,當代的神經網絡的數學模式,基本上反映了使用二次式的能量表述-類似古典力學的漢密爾頓量或拉格蘭治量,來作為作用量的基礎;然后給予限制條件,而進行退火(annealing)模式的最佳化運作。這是在神經信息傳導、分子電腦信息傳遞領域所使用的最小化、最佳化原理。同樣,在基因信息、外基因信息的展現機制,也可以被放入整體性的視野來,考慮其最小作用信息。

最小作用量原理,就形上學層面,表示物理性(包含生物學)的作用量,必須以量子力學框架下不可再分割的單純性(indivisible simplicity)為其信息下限的本體基礎,這就是普朗克常數的限制;同理,必須以相對論框架的光速常數,為其信息上限的本體基礎。;兩者共同構成信息理論的極限。Berkenstien提出的黑洞信息( black hole information)就是指出傳遞任何信息的上限;對物理學而言,作用量是能量與時間的乘積,而對量子力學而言,所謂不可分割的簡純性,可以指物理界最小的基本量單位,全部是為普朗克常數h所規範,例如普朗克時間、普朗克長度、普朗克能量等,物質界的基本量度無法小於此常數。因此,普朗克常數就是量子最小作用量(the least quantum action)。進而,依據人擇原理(Anthropic principle),不僅是普郎克常數,而且各種基本的物理常速如重力常數、光速等,都具有非常精細的微調性,大小必須剛好,否則宇宙、生命都無法形成,這表達出智慧設計者的設計藍圖。

同樣,最小作用量原理在生物學上的類比,就是在系統內的生物訊息泛涵也是最佳的,生物各系統都具有整全性,對於生命單位的最基本系統(應與DNA RNA Protein很有關係),應該也具有一種類比於普朗克常數的存在,在DNA RNA的尺度,是1013的普朗克常數,而是系統生物學基于尺度不變、尺度律,對于生物網絡系統的洞見,看出具有數學空間尺度上的拓撲不變性,這特別是 Barabasi所提出的網絡生物學,以及 Nottale提出的尺度性相對論理論,二者都是指向碎形幾何常數(fractal geometrical constant)的決定,因為碎形常數為以數學對數的行式所表達,彼此之間的關系是不可被分解,同樣各層次的生命系統也是而不可再被化約、分割為更單純、低等的系統,這也是反映出具有微調性(fine tune)的設計。如細胞本身其組成是不可以被化約的,無法由細胞內的零組件的個別進化而成,細胞內的各零組件必須共同而且同時構成整體性,才能執行其功能,因此生物訊息才能夠被複製、傳遞、轉錄、轉譯、解讀等。

最小作用量的獲得,在物理科學上,一般是先建立以可以表達能量函數的拉格蘭治量,並考量在系統有限制參數的環境下,得出對拉格蘭治乘積(Lagrange multiplier)的變分,例如:在統計力學上可導出各基本量,與及其相互關係,如吉布士自由能、壓力與溫度、壓力與熵的關係、量子的統計分配關係:如費米─狄拉克分配、波茲曼─愛因斯坦分配,以及古典的馬克思威爾分配;在新古典經濟學的系統上,則可使用拉格蘭治乘數法,而導出邊際效用函數(marginal utility function),以及處理供給、需求之間的動態性平衡關係;在一般的訊號處理(signal processing)上,這就變成最大熵原理(principle of maximum entropy)。 同樣,在考量神聖的設計者,如何設計完美的生物時,就必須預設最佳生物訊息背後,有其本體論之意義─在於三一真神是最完美的存有本體,因此各物種被創造,也也被賦予相對地的完美。對于生命科學的處理,如何定義其最佳信息的概念,與物質科學相似,可以先建立訊息函數之表達,一般以Shannon的信息函數((X)=∫p㏑pdx, 其中狀態數p=p(x))為基礎。舉例而言,假設人類的基因組,其基因訊息函數為H,於23對染色體上共含基因A個,則H(A)本身在空間的動力系統特性上,必須形成一個不可回復(non-ergodic,non-recurrent)的訊息存在體,也就是不可能由其它生物系統所演化而來,各物種的基因訊息函數本身都是獨特的、不可化約的,這一點,可以由各物種的非解碼的基因(non-coded DNA)(垃圾基因)都是獨自不同而確認,而非解碼基因所占的基因組空間97%以上,此類基因是用於基因的調控。而 對於H(A)的建立與量度,就包含三大層次的視野:第一,最低層的字詞性的訊息(vocabulary information)與語法性的訊息(syntactic information),這是申儂信息所處理的范圍,第二,語義性的的訊息(semantic information);其中語義的層次是生物系統之外的設計者所賦予的 ,因為語義反映思想與意義與目的,對創造論而言,這不是在系統之內能夠發生的,正如同機器人之能行走是由於設計者的設計,鳥翅能飛行是由於造物主的賦予,因此鳥翅的發育其基因的表現乃是被這一不可見的目的所引領。語義信息正是反映各生物系統的主要特徵,如細胞的語義信息正是表達出生命的最小單位,反映出新陳代謝、分化、生殖的現象,胃的語義信息正是表達出消化的功能,而人作為整體其語義信息就是反映出神的形像。第三,語境性的信息(pragmatic information),則是指生命系統受到生物性、化學性或物理性的環境的影響,系統生物學以為外基因(epigenetics)的信息,并非來自基因內部的遺傳,但卻是同樣影響生物基因的表現(genetic expression)。


[1] Pedro C. Marijuan, “Second conference on foundations of information science: the quest for a unified theory of information,” BioSystems 46 (1998): 1-7.

[2] E.A. Liberman, “Cell as a molecular computer: price of action is a value characterizing the ‘ difficulty’ of the problem solution for the computer,” Biofizika 19:148-150.

[3] E. A. Liberman,” Analog-Digital Molecular Cell Computer,” BioSystems, 11 (1979): 119.

科學與神學專題:三一性的最小作用量對統計力學與信息論的意涵

所謂的波茲曼常數(Boltzmann constant)k,法國科學家Brillion以為這就是最小的信息量子(quantum of information)[1],換言之,這是一種最小的量子成本的運作,以換取量子作用量-普朗克常數h,所帶來的信息。統計力學的最小單位是以波茲曼常數來規范,這是波茲曼的貢獻,將氣體的本體論基礎建立在分子的模型,近代量子力學的發.展,則理解任何分子、原子必然是量子性的存有。如此,統計力學的基礎也是量子力學,而發展出量子統計力學,來處理集體性的量子現象,如激光、半導體、超導體、超流體等。量子的存有本身是統計性的(不論是本體性的意涵,或者只是知識論意涵的)。連單一存在的單電子,雖然就傳統的本體論而言,個體性是單一的,但是,就三一性的量子本體論而言,則是三元共存:普遍潛能性(universal-potentiality)、具例實現性(concrete-instantiation)、關系連結性(relational-mediation)分別類比性的對應於神圣本體三一-圣父、圣子、圣靈的終極共構存在。因此,任何量子性的存有,必然是統計性的存有,而且,同時要考慮粒子性、波動性、場性的三一、三元共存,這就是日后發展的量子場論(quantum field theory)的本體論基礎;而量子場論,基本上有與量子統計力學具有高度的重疊性,以能處理量子光學、量子流體、量子超導等現象。統計力學在宏觀的古典力學描述是熱力學、流體力學,這是為牛頓力學所規范,其中,熱力學第一定律表明各種能量的總和是守恒的;但是在熱力學第二定律的內涵,則指出無法進行完全的功與能量的轉化,其中必然有內在性的消耗,首先是法國工程師卡諾的發現,而成為對于熱力學第二定律的宏觀性描述。但是,在微觀的精細描述,則是為波茲曼運動方程(Boltzmann equation of motion)所規范,奇妙的是,經由波茲曼定義的熵,S=∫f lnf dx,帶入波茲曼運動方程式,可以導出熵的時間導數,必然是大于零,這就是熵(亂度)必然隨時間而增加。然而,波茲曼運動方程乃是基于對於統計性的相位空間(statistical phase space)的基本分布函數f(t,v,a)(distribution function)的時間導函數,要求其不等于零,而是考量其碰撞效應。這是對于路維爾定理(Louville theorem)df(t,v,a)/dt=0的擴大處理。就數學而言,最小作用量原理等價於路維爾定理。統計力學可以建立在波茲曼運動方程式的基礎之上;然而,更為基本的是統計力學也是建立在對于或然率的基礎思維之上,這兩者是一體兩面。物理學家Jaynes提出最大熵定理(theorem of max entropy)以成為統計力學的基礎,這就是將信息論的維度放入統計力學的架構。


[1]Gilles Cohen-Tannoudji, Universal Constants in Physics( English translation, New York:McGraw-Hill,, 1993) ,67